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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巢湖春晖学校校服选用组织第二次工作会议 会议纪要
时间: 2025-09-29   来源:  

安徽巢湖春晖学校校服选用组织第二次工作会议

会议纪要

2025年9月29日,安徽巢湖春晖学校校服选用组织召集人之一蒋海斌同志召集校服选用组织成员召开第二次工作会议。本次会议旨在严格选购程序、标准,推进校服选用工作规范化、透明化,保证校服产品质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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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简介

会议时间:2025年9月29

会议地点:亚父校区行政楼楼会议室

会议议题:听取校服编制采购方案的工作汇报、讨论并审议采购方案、研究选购流程及验收等工作。

参会人员:校服选用组织成员。

 

会议议程

一、德育处主任韩文忠汇报《春晖学校2025级校服选购方案》编制工作,对校服制作要求、质量标准及要求、外观要求、技术参数、报价要求、报名事项、评审事项及样品要求、合同样本等要素进行了逐一解读。

二、校服选用组织经过审议,表决通过了《春晖学校2025级校服选购方案》,公平、公正、公开、优质高效地做好此次校服采购工作。

三、选用组织召集人之一张娴同志带领全体成员讨论并确定以下事项:

1.校服选购时间节点。

9月30日在巢湖市政府网站公开挂网招标,10月9由全体校服选用组织3点开展评审工作。

2.公示采购结果。

评审结束后,对拟确定的供应商名称、款式、质量要求、采购价格、服务年限、售后服务要求等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相关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后,方可签订合同。

3.签订采购合同和支付校服费用。

公示到期后,由学校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向家长、社会公布。校服费由学校统一收取后转交供货企业,并及时公开校服费收支情况。

4.校服检查验收及监督。

校服选用组织安排代表留样封存、验收校服,并填写《校服验收管理台账》。

学校要按照《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检总局第178号令)规定,建立并执行校服验收检测制度,校服验收实行“明标识”制度,校服检测落实“双送检”制度。企业按规定每一批校服必须送检,检验项目应包含纤维含量及强制标准中的项目,企业提供本批次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采购单位可结合实际,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检验费用不得向家长收取。验收合格后方可发放学生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立即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5.供货结束后,2025级七年级、高一年级部开展满意度调查并公示调查结果。

6.以上工作结束后,召开第三次工作会议,对本次校服选购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对不足的地方加以分析,以备下一次改进。

 

安徽巢湖春晖学校

2025年9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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