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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致家长的一封信
时间: 2023-09-14   来源:  

尊敬的各位家长:

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普通高中阶段的学习任务,中央和省、市政府出台了“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为认真做好“政府资助金”资助的有关工作,我校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要求认真落实资助工作,并将助学金的受助对象及评定条件等情况告知你们。
一、受助对象:
助学金的受助对象为具有我校普通高中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必须在“高中贫困生档案库”中产生。
二、评定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优先认定条件
(1)持有当地民政部门有效的扶贫手册、残疾证、低保证、孤儿证的农村特困群众和城市低保户子女,烈士子女;
(2)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
(3)父母一方已故或单亲家庭,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4)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5)因不可抗拒的天灾人祸,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6)家庭成员久病无钱医治,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7)父母中有弱智或精神不正常,不能劳动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8)学生本人残疾,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四、提交的材料
学生本人手写申请书,并填写助学金申请表。
享受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和享受生活困难补助的重残人家庭需提供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证明;享受社会优抚待遇的革命烈士子女和孤儿需提供民政部门确认的相关证明。
五、评定办法及认定程序
(1)学校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本校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成员包括学校领导、资助工作人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等。认定工作程序一般包括提前告知、个人申请、学校认定、结果公示等环节。
(2)学生本人或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
(3)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后,组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进行评议认定,并将认定结果在校内公示五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受助学生名单。
          安徽巢湖春晖学校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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