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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巢湖春晖学校普通高中资助对象、评审及发放程序
时间: 2017-10-17   来源:  
一、资助对象:
为我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标准:
每年分两学期按档次发放。

三、申请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评审与发放程序:
1 .本人申请:凡符合资助条件或被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班级提交享受资助的书面申请材料;
2 .班级评议:班级学生资助评议小组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讨论,根据资助要求确定出推荐学生名单,并填写相应的申请表;
3 .学校审定: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各班受资助学生名单和材料,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4 .资助发放:学校审定结果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按要求发放资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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