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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宣传标语
时间: 2016-08-16   来源:  
 

1.积极行动起来,禁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2.自觉维护法律严肃性,严厉打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3.自觉遵守禁放规定,防止人身伤害、火灾事故的发生!

4.保障社会公共安全,自觉遵守限制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5.严禁在禁放场所、禁放时间燃放烟花爆竹!

6.巢湖市城区可燃放烟花爆竹时间是: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八以及正月十五,其它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7.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将被公安机关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以5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

8.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勿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9.自觉遵守市政府禁放通告,不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10.自觉遵守禁放通告,共建和谐文明家园!

11.遵守禁放规定,市民需要安宁和休息。

12.从严查处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13.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安全生产的需要,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需要,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呼声!

14.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15.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创造宁静、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

16.自觉遵守禁放规定,文明办理喜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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