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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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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晖学校2016“文明行车、文明行走”专项整治方案
时间: 2016-03-07
来源:  
根据巢湖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2016】2号文件精神和巢湖市教体局【2016】49号文件工作要求,为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大力倡导现代文明交通理念,提高全体师生文明交通素质和师生交通安全意识,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营造文明校园的行车、行走规范氛围,特制定春晖学校2016年“文明行车、文明行走”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通过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校园文明行走规范要求,摒弃不文明的交通陋习,践行现代文明交通理念,提高春晖全体师生文明交通素质和交通安全意识,创建文明有序、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成立开展“文明行车、文明行走”专项整治领导组。
组 长:朱必忠
副组长:强光干 迟本文 张争先
成 员:陈小磊 王寿文 周锦春 巴云志 朱 光 楚卫民 王敬宇
秦探星 傅华兵 李仁久 肖 勇 王 勃 周文艳 张怀磊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德育处,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方案的拟定和行动组织、协调实施等工作,李仁久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三个工作小组:
1.专项整治小组:围绕校内外不文明行车、不文明行走、校园车辆乱停乱放、班级路排无序不规范等行为为重点,进行整治,并上报领导组进行相应处罚。
(1)老校区:
组 长:强光干
副组长:张争先
成 员:陈小磊 张怀磊 各班主任
(2)新校区:
组 长:迟本文
副组长:傅华兵
成 员:巴云志 朱 光 楚卫民 各班主任
2.宣传组:负责宣传发动和教育引导等。
新老校区分别由李仁久和秦探星负责。
3.督查组:负责督查专项整治活动的落实情况,做好相关的协调和报道工作。
(1)老校区:
组 长:王寿文
成 员:周文艳 各年级部负责人
(2)新校区:
组 长:巴云志
成 员:朱 光 楚卫民 各年级部负责人
三、专项整治内容
1.校外“文明行车、文明行走”专项整治,倡导“四看、四让”为主要内容(“四看”即看灯行止不闯信号,看线停留不越线,看位停车不乱放,看标志标线不乱转弯。“四让”即车让人,让出一份安全;人让车,让出一份畅通;车让车,让出一份秩序;人让人,让出一份文明),要求全体教职员工和同学做到:
(1)做一个文明驾车的人。不酒后驾驶、不超速驾驶、不疲劳驾驶、不占用应急车道;系好安全带、不开车打手机、文明使用车灯;有序停放车辆、按序排队通行。
(2)做一个文明走路的人。走路时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在机动车道内行走、不跨越交通护栏,自觉排队,有序乘车。
(3)做一个文明骑车的人。不在机动车道骑行,不闯红灯,不乱停乱放,骑摩托车自觉戴安全头盔。
(4)做一个文明停车的人。不在盲道、人行横道、交叉路口、非机动车道、禁停区域停车,公交车、出租车等营运车辆不在站点以外的地方上下客。
(5)做一个文明礼让的人。行车走路各行其道,在社会上形成车让人、人让车、车让车的道德风尚。
(6)做一个热情宣传“文明交通”的人。积极参加“文明行车、文明行走”宣传劝导志愿服务,提醒身边人遵守交规,文明出行。
2.校园内“文明行走”要求:
(1)校园内实行“禁跑”, 不在校园内奔跑(体育训练除外)、追逐、打闹。
(2)各班级专人管理路排,双列右行,控制速度,禁止穿行其他班级路排,特别是上下楼梯,禁止推搡拥挤,禁止大声喧哗,禁止勾肩搭背,禁止奔跑跳跃。
3.校内“文明行车”车辆管理规定:
(1)教职工自驾车,团结路校区除学校放假外,一律不得驶入校园,亚父校区一律停放在学校东门划定的停车场内(车头朝向围网)或者停在11号和14号学生公寓北侧(车头朝向围网,但大周放假当天不得停放)。
(2)教职员工上下班及来校务工用的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车辆,亚父校区一律停放在东门车棚或西门车棚,团结路校区自行车停放于3号楼南侧线内,电动车、摩托车停放3号楼北侧车棚内,所有非机动车辆不得在校内随意停放及骑行。
(3)教职工自驾车、外来车辆(领导车、来校务工带车、送货车、租赁校车、垃圾车、潲水车)在学生上学、放学的高峰时段,严禁进入校园(领导检查来车须由行政领导引领方能入内)。出入校门时须自觉配合门卫做好安全检查、登记工作,在校园内行驶须由保安引领。租赁校车接送学生时由全体行政人员疏通道路,引领车辆在指定地点停放。
(4)所有机动车辆在校园内的行驶速度都不得超过
四、整治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
通过校报、网站、校园电子屏、宣传橱窗、班队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各种形式,向全体师生和家长做好广泛宣传,明确相关内容和要求。
2.集中整治阶段(
明确分工,全面整治,重点对校园内不文明的行车、行走、路排和车辆停放进行检查和曝光,把不文明行为与师生的评优评先相联系,把整治活动作为文明校园的创建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落实。
春晖学校德育处
下一条:
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
上一条:
“文明祭祀 绿色清明”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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